孩子面前用門夾老婆 家暴夫陽台掐脖嗆:林北把妳丟下去!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新北市曹姓男子因為子女教育等問題與妻子發生爭吵,卻當著孩子的面將對方夾在門和牆壁之間,還曾在陽台掐脖嗆聲「林北把妳丟下去」、「對,妳都不怕我死了,我還怕妳活」(均為台語),雙方不僅鬧到離婚,他也因此被依恐嚇罪判處拘役90日,接著又被提告求償90萬元。高等法院法官綜合上述情形,考量到男方月薪只有2.7萬元,最後改判賠9萬元,全案確定。

飯店房間門鎖,飯店門扣鎖,飯店房門旋轉鎖 。(圖/記者蔡玟君攝)2589714

▲曹男把妻子夾在房間門與牆壁之間,導致對方受傷。(示意圖/記者蔡玟君攝,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曹男是在2005年6月與妻子阿鳳(化名)結婚,兩人原本相處還算融洽,但隨著孩子出生,雙方屢次為了教育、房產問題起爭執,2017年4月他在爭吵過程中不僅將人逼到陽台,還掐脖嗆聲,「林北把妳丟下去」、「對,妳都不怕我死了,我還怕妳活」;過了5天,兩人再度為了孩子的事槓上,他看到妻子準備關上廁所門,於是故意推開門,再徒手抓住手臂大力推擠,導致對方滑倒受傷。

接著,阿鳳向新北地院聲請核發暫時保護令,並在2017年5月核准,沒想到同年9月曹男又為了孩子的教育問題跑來理論,她想關上房間門拒絕再談論這件事,卻被對方用力推壓,遭夾在房門與牆壁之間,導致右上臂、右大腿瘀傷,而這一幕全被在場的孩子撞見。

家庭、暴力、打架、吵架、巴掌、耳光、虐待(圖/CFP)

▲阿鳳受到丈夫家暴,曾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示意圖/CFP,與本案無關)

由於雙方已經在2018年4月經法院判准離婚,曹男也因為出言恐嚇被判處拘役90日,但阿鳳再提告求償90萬元。兩人的孩子出庭證稱,當天有聽到父母吵架的聲音,接著就看到媽媽被爸爸用門夾住。

民事部分,新北地院一審判曹男必須賠償17萬元,他認為還是太高,不服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法官考量到他擔任送貨員,月薪只有2.7萬元,名下也沒有財產,最後改判賠9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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