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旗津「小三通」首航典禮挨批 潘恆旭強調:私人行程,非市府立場!

▲高市觀光局長潘恒旭    。(圖/記者賴君欣攝)

▲針對出席小三通首航遭到質疑,高市觀光局長潘恒旭強調,僅受邀參與,非市府立場。(圖/記者賴君欣攝)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恒旭25日出席旗津—溫州洞頭「小三通」首航,並表示,希望藉由小三通讓高雄發大財、溫州發大財。對此,陸委會下午發表聲明,表示此小三通首航是「騙局」,意在製造發大財假象,挑戰中央在兩岸事務的權責 。對此,潘恒旭受訪時強調,自己純粹是受邀參加活動,不代表市府立場。

陸委會指出,經查證後發現,本次主辦首航活動的「上和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其船舶運送業許可證,業於2019年1月23日經交通部航港局註銷,且該公司已於108年6月12日解散。

陸委會表示,本次首航活動邀請函顯示的「永順2號」輪及「延鴻」輪也非上和海運股份有限公司之自有船舶。「延鴻」輪的船東為昕宸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租船人為棨鴻輪船股份有限公司、「永順2號」輪的船東為棨鴻輪船股份有限公司。該2船舶目前皆在高雄港內,迄今上述2輪並未向航港局提出「小三通」及直航申請。

陸委會強調,高雄旗津及中國大陸浙江省溫州洞頭均非「小三通」港口,依法並無「小三通」可能,即使經金門、馬祖再航行至中國大陸,亦無停靠溫州洞頭之可能。

▲▼高雄旗津到溫州洞頭今日首航小三通。(圖/翻攝自國民黨立委黃昭順臉書)

▲高雄旗津到溫州洞頭今日首航小三通。(圖/翻攝自國民黨立委黃昭順臉書)

陸委會強調,若我方及陸方船舶非經許可載運貨物或人員往來兩岸,涉及違反兩岸航運、貨物進出口,以及人員往來相關規範,交通部及內政部移民署等相關主管機關可依據兩岸條例第28條、第29條、第80條(船舶直航兩岸)、第40條(貨物)以及第10條(人員)及移民法第74條等相關規定進行查處。

針對媒體報導,潘恆旭受訪時強調,自己非代表市府立場,「我出席上午的活動,純粹是應議員及業界邀約,不代表市府立場,特此說明」。

另外,高市府也發出3點回應,一、此次首航典禮是私人公司的特別行為,「與高雄市政府完全無關。」二、潘恆旭是應民間友人邀請,以個人名義「禮貌性」參加,「並非代表市府,市府相關局處無涉協辦單位,更不是主辦單位。」三、高雄市府與此案無關,「請陸委會本中央地方職權互相尊重,不要因為政治原因一再抹黑抹紅高雄市政府。」

03/13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558 2 7669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政治熱門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