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強對待女兒的行為極其殘忍。(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男子阿強(化名)受不了4歲女兒便溺在褲子裡,憤怒之下除了毆打,更以菸蒂燙、熱水淋、電擊、老虎鉗夾手指頭等方式虐待,還用棍子性侵,導致身負重傷的女兒左腎萎縮無法復原。台中地院法官依傷害、重傷害、強制性交等罪判處阿強12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聯合報》報導,阿強於2017年3月到6月間,在住處以異物強插女童下體;2017年6月12日,社工到阿強家中探視,發現女童四肢有明顯外傷,便帶她到醫院驗傷並通報警方,但仍無法阻止惡行繼續。5月到10月間,阿強因不能忍受女童經常便溺在褲子裡,對她進行各種殘忍的虐待,導致女童全身是傷、骨盆骨折及左腎萎縮。
阿強坦承以熱水、菸蒂及抓癢棒虐待毆打4歲女兒,但否認以異物性侵或以老虎鉗夾女兒手指和腳趾,也沒有拿電蚊拍電擊。不過驗傷資料顯示,女童下體有陳舊性裂傷;女童也證稱阿強「拿棍子刺尿尿的地方」。
台中地院法官最後依傷害、重傷害、強制性交等罪判處阿強12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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