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鈺受訪時向媒體說警案像「流氓」被控誹謗案,因警察撤告,北檢處分不起訴。(圖為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前2017年到前立委張碩文家門外吵鬧,和到場警察起衝突,事後接受媒體訪問又用「流氓」、「輕挑」等詞句指責警察,因此被警察控告涉嫌誹謗罪,但因警察事後又撤回告訴,台北地檢署26日處分不起訴李婉鈺。
2017年11月間,李婉鈺找張碩外出喝酒被拒絕,就去張家按電鈴吵鬧,涉嫌強制張家人開門未遂,另外對到場警員動手、罵「穿著制服的流氓」,李婉鈺已因此被起訴涉嫌強制未遂、妨害公務等罪,台北地院已訂7月做出一審宣判。
不過李婉鈺在按鈴事件後,接受媒體訪問說明事發經過時,又繼續指責警察「輕挑」、「流氓」等,因次另外被警察提告誹謗罪,台北地檢署分案調查後,因警察撤告,因此檢察官26日處分不起訴李婉鈺涉嫌受訪罵警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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