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伕被控「驗貨」性侵3少女判無罪 法官:只有女方說法

▲▼示意圖,社會,暴力,家暴,成人,性侵,女孩,手,床,絕望,悲,猥褻,傷害,流血,叔叔,私慾,崩潰。(圖/123RF)

▲3名少女指控被車伕性侵,車伕竟被判無罪。(示意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43歲張姓應召站車伕,9年前媒介3名少女性交易,但都被少女指控在接客前,以「驗貨」為由性侵得逞,張某去年因通緝到案,法院傳喚少女出庭作證,盡管少女指證歷歷,最後卻判處張某無罪,理由竟是僅憑女方單一口供,無法定罪。

2010年7月間,台中警方在多家汽車旅館和賓館,查獲3名分別是15歲(小A)、16歲(小B)和17歲(小C)少女與男客性交易,收費3千至5千元不等,少女們被社工安置後,陸續透露被張姓車伕性侵得逞的過程。

小C說,2010年5月,她被叫去張某住處,被強壓到床上性侵;同年6月,小A也說,張以要當第一個客人為藉口,強壓住她雙手性侵得逞;7月,小B也面臨同樣理由,被張某以驗貨為藉口,強脫她衣服性侵,又以教她使用保險套、如何按摩男客為由,在浴室再次性侵及口交。

張某得知少女被抓後開始逃亡,去年6月經通緝到案,張坦承媒介性交易,但否認性侵,辯稱都徵得3女同意。

法官再次傳喚3女到案陳述,小C翻供說,時間太久不記得;小A和小B仍是餘悸猶存,指證歷歷,最後,媒介未成年性交易部份,法官判處張某8年10月,併科22萬元;性侵部份,則是無罪,理由是檢察官沒有提供其他佐證,僅靠女少單一口供指控,不能成為有罪唯一證據。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