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小三「改天一起洗澡」 丈夫掰:承認做過6次是要讓妻心死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人妻阿鳳(化名)發現丈夫阿維(化名)外遇,還與小三互傳「改天一起洗澡」、「我怕洗完你會害羞」等曖昧對話,兩人甚至同遊日本,交往期間共計發生6次性行為,最後氣得一狀告上法院,要求賠償50萬元。雖然阿維與小三皆否認有不正常的關係,但二審台中地院法官仍判他們須賠償正宮15萬元,全案確定。

▲沐浴球,洗澡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阿維與小三互傳曖昧訊息,還相約改天要一起洗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阿鳳主張,丈夫自2018年1月起就在小三的租屋處幽會,前後一共發生6次性行為,直到同年4月丈夫提出離婚的要求,她站出來與兩人當面對質,這才發現他們毫無避諱地談情說愛,不僅互傳「改天一起洗澡」、「我怕洗完你會害羞」等曖昧訊息,還出國同遊日本,這一切都有截圖、錄音為證,而上述行為顯然已經破壞她的婚姻及家庭和諧,打亂平靜的生活,造成家庭永遠的缺陷,因此決定提告求償50萬元。

但阿維辯稱,那些曖昧訊息以及對話錄音都是在演戲,一切是為了讓阿鳳對婚姻心死才裝出來的,雖然他和被指控為小三的女性友人的確有前往日本旅遊,但好友之間相約出遊是社會觀念中正常的交際範疇,兩人之間沒有任何戀愛情愫,況且當天晚上他是和男性友人同房,根本就不是妻子所想的「男女同住一房」。

▲▼ 情侶,同居。(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阿維坦承兩人的確有去日本玩,但沒有同房過夜。(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案無關)

阿維認為,如果只是一般朋友之間往來,不能以侵權行為強制約束,否則結婚之後男女豈不是沒有正常交友的權利與自由。而被指控為小三的女子出庭時也辯稱,「我和阿維去日本旅遊並沒有共宿一房,我只是幫他圓謊。」

不過,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阿維在錄音中坦承兩人有過6次性行為,後來又強調一切只是在演戲,但衡諸社會常情,一般人對於外遇者常投以異樣眼光,如果只是普通朋友關係,應當不至於無緣無故承認介入他人婚姻,甚至涉及通姦、相姦罪嫌的風險,況且這些話還是當著阿鳳的面講出來,種種行為都與常情有違,兩人的辯詞自無可採,最後裁定他們必須賠償15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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