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玲遭好友的男友性侵。(示意圖/123RF,與本案無關)
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李姓男子去年1月和張姓女友、女友閨蜜小玲(化名)相約唱歌,結束後一起返回男方住處,他不顧女友就在旁邊,強逼正逢生理期的小玲喝下烈酒,接著性侵得逞。事後張女作證目睹性侵全程,另外還有一名王姓友人證稱受害者一談到這件事就很害怕,新北地檢署27日依強制性交罪起訴李男。
李男去年1月和女友、小玲相約夜唱,返家後他要求小玲陪自己一起喝烈酒,不然就得主動脫褲子讓他撫摸下體,完全不顧自己的女友就在旁邊。當天剛好是生理期的小玲因為腹部疼痛,只想趕快離開,沒想到竟然遭李男阻擋並強行性侵得逞。
▲李男不顧女友就在旁邊,強逼小玲喝酒並伸出狼爪。(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xhere,與本案無關)
由於小玲指證歷歷,加上當時人也在現場的張女作證目睹全程,只是自己無力阻止;而另一名王姓友人也證稱,小玲談起遭性侵的事就會露出害怕的表情。
新北地檢署認為,受害者及兩名證人說詞一致,且醫院驗傷單也證明小玲有可能遭受性侵,27日依強制性交罪起訴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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