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民防大隊前大隊長陳正昌(中)暨顧問團長曾秋聯(右)全體幹部顧問致贈兩款警示燈給屏東警分局 由分局長楊効宜代表受贈,並回贈感謝狀。(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民防大隊前大隊長陳正昌暨顧問團長曾秋聯全體幹部顧問致贈兩款警示燈給屏東警分局,分別設置在易轉彎、易肇事路段,防止交通事故發生與保護員警執勤安全,由分局長楊効宜代表受贈,並回贈感謝狀。
▲▼警示燈、路口裝設。
屏東警察分局為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積極爭取民間資源,期能裝設「路口太陽能警示燈」於易肇事路口,提醒人車注意安全,獲得屏東縣民防大隊前大隊長陳正昌暨顧問團長曾秋聯全體幹部顧問認同,致贈35組,分別架設在危險彎道、易生肇事路段,發揮紅藍閃爍警示作用,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另贈送「磁吸式紅藍爆閃警示燈」30組,配發員警執勤使用,確保安全。
「路口太陽能警示燈」目前已設置在萬丹鄉大學路、屏東市建國和生路、環河路、長治郷進興段、信義路等易肇事路段啟用;「磁吸式紅藍爆閃警示燈」30組,則配發各所及事故處理小隊,大幅提升員警路檢暨處理交通事故執勤安全。
楊効宜分局長表示,轄內自1月迄今發生A1交通事故18件、死亡人數19人,較去年同期發生20件、死亡20人,減少2件,死亡人數減少1人,將持續要求員警全力防制事故發生,經統計以『機、老、酒』(機車、老人、酒駕)為交通事故三大高危險族群,呼籲駕駛人行經路裝設爆閃警示燈路口時,務必提高警覺放慢車速,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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