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柯姓人夫不滿陳姓男子誆騙妻子需要治病,竟然將人載到汽車旅館撫摸胸部、下體,還聲稱幫忙支付2000萬元處理不法集團的事,要求發生20次性行為來抵債,不僅破壞他的家庭美滿,還嚴重侵害配偶權,因此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由於陳男在刑事部分被依4個通姦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桃園地院法官考量到雙方的經濟能力差距,最後判他應賠償柯男20萬元。
▲陳男誆騙柯妻需要治病,並把人帶到摩鐵猥褻。(示意圖/123RF,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柯男主張自己與妻子是在2000年結婚,婚後同住且互動頻繁,但2012年起,陳男用一些怪力亂神的話誆騙妻子,恫嚇需要依指示治病,於是將人載到汽車旅館撫摸胸部、下體猥褻得逞,接著又佯稱有裸照在不法集團手中,如果不答應發生性行為,就要把照片公開。
陳男接連得手後,又改口對柯妻說,自己已經幫忙處理掉不法集團的事,並代為支付2000萬元的費用,要求與女方嘿咻20次抵債。柯男表示,上述這些行為已經嚴重破壞他的婚姻以及配偶權,精神上也受到極大的痛苦,這才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
▲接著,陳男騙柯妻先前在摩鐵被拍到裸照,還落入不法集團手中,進而要求嘿咻抵債。(示意圖/CFP,與本案無關)
由於陳男在刑事部分已經被依4個通姦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他辯稱,自己的確有與柯妻發生性行為,但情節、次數與柯男的描述不同。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陳男通姦的部分已受到刑事判決處分,可見他的行為的確侵害到柯男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提告求償核屬有據,不過,考量到雙方身分、地位以及經濟狀況的差距,最後裁定陳男應賠償柯男20萬元較為適當。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