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再查到和美警分局金姓員警涉嫌包庇色情業者,1日晚間彰化地院裁准收押。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警局和美分局劉姓巡佐因涉嫌包庇色情按摩院及收受賄賂,於6月27日已遭羈押、記2大過免職後,彰檢再度深入追查發現,同分局金姓員警亦涉嫌插乾股收賄,1日晚間訊後,認為他有湮滅、偽造、串共犯之虞,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晚間9點10分裁准,彰警違紀再添一樁。
彰化警局立即發出聲明,對於金姓員警疑利用職務機會涉嫌洩密、包庇色情業者及收受賄賂等犯行已召開考績會,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公務人員考績法所定一次記二大過情事」,予以免職。
彰檢指出, 6月26日,查獲某派出所劉姓員警涉嫌包庇色情業者及收受賄賂,於27日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承辦檢察官莊佳瑋持續深入追查,疑同分局金姓員警亦涉嫌, 1日上午,指揮彰化縣調查站及本署專案組檢察事務官搜索該名員警之住所及辦公處所,並會同彰化縣警察局督察室調取相關資料。
檢方訊後認為金男涉及《刑法》第231條第2項公務員包庇他人犯圖利容留性交及猥褻、《刑法》第132條第1項公務員洩漏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貪污治罪條例》第7條、第4條第1項第5款之有調查職務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嫌,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聲押庭晚間9點10分許開完裁准。
【其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