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出門都選擇搭捷運。(示意圖/記者李依融攝)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在捷運上會看到各種乘客,一名女網友日前在搭捷運時,忍不住拍下眼前畫面並上傳臉書,文中表示,「小姐妳躺了4個位子,記得刷4次哦!」只見一位女性戴著口罩、脫了鞋後,整個人橫躺在車廂座椅上閉眼休息。沒想到照片意外引發論戰,有人認為女乘客說不定身體不舒服,也有網友說這樣的行為有點沒水準。
這位女網友在臉書《爆廢公社》貼出一張照片,只見畫面中的女子身穿粉色上衣、黑色五分褲,肚子上放著黑色包包,戴著口罩並把拖鞋脫掉,整個人屈膝躺在車廂的淡藍色座椅上,一佔就是4個坐位。
看到這一幕,原PO忍不住表示,「小姐妳躺了4個位子」,隔空提醒對方,悠遊卡「記得刷4次」,也說她是等對方到站、神速起身穿鞋並飛快走出車廂後才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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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看到一名女子脫鞋躺在車廂位子上。(圖/翻攝自爆廢公社)
沒想到,貼文引發網友論戰,有人認為,粉衣女乘客戴著口罩,有可能是身體不舒服,「有時候缺氧腦筋一片空白,已經沒有辦法顧慮別人的想法了」、「看她手的位置,應該肚子很不舒服吧」、「如果遇到身體真的很不舒服的時候根本很難有體力支撐,不躺下真的不行,這是我親身經驗,我本身是洗腎病人,血壓低的時候真的沒辦法起身,連打電話叫救護車都沒辦法」、「我覺得空位子很多,這樣我還能接受。」
但其他網友就說,「就算不舒服,在公眾場所這樣子很太難看也不對吧」、「不舒服應該請人協助,而不是在大眾運輸上這樣躺吧」、「我不舒服也不敢這樣躺」、「看起來像不舒服,只是不舒服應該是靠柱子那邊坐就好,躺這樣真的會讓某些人觀感不好」、「可是如果真的不舒……應該不會連鞋子都脫了,然後腳也放上去吧,直接側身躺下應該會好一點。」
不少人質疑原PO為何不去關心對方,原PO也在留言處表達自己的看法,「就是那個腳讓我……如果如果她側身躺下、明顯表現不舒服,我絕對會去關心她狀況,但這樣把捷運當自家沙發躺(那個腳),加上到站起身飛快出站……」還有網友找出《大眾捷運法》第5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12.躺臥於車廂內或月台上之座椅,不聽勸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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