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警分局利用封鎖、分散與巡邏方式取締酒駕行為。(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酒駕罰鍰新制7月1日上路,屏東警分局連續3日實施「酒駕大執法」,利用「封鎖式」或「分散式」路檢及「巡邏」等勤務方式,全面取締酒駕行為,務期使酒駕者「不敢」、「不能」存有絲毫僥倖,共告發公共危險酒後駕車4件及拒測1件,呼籲用路人不要酒駕,以免害人又害己。
警方說,新法修正內容有對汽車駕駛人酒駕罰鍰提高至12萬元,機車駕駛人仍維持1萬五千元至9萬元;新增累加罰鍰規定,5年內第二次酒駕超標以罰鍰最高額處罰,第3次以上違規,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拒絕酒測罰鍰從9萬元提高到18萬元,新增每次加罰18萬元。
新罰則並增加連坐處罰,汽機車駕駛人酒駕超標,同車乘客將也處600至3000元罰鍰;屏東警分局因應新法令,展現強力取締酒駕執法,告發公共危險酒後駕車4件及拒測1件。
分局長楊効宜表示,酒後開車屢屢發生重大傷亡事件,造成許多家庭悲劇,「酒後不開車,酒駕零容忍」已是全民共識,冀望這次修法重罰,希望能導正民眾酒駕僥倖心態,杜絕酒駕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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