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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起跑 花蓮同步查核11業者全符規定

▲▼花蓮環保局實施第1日稽查總共11家業者,全數符合限制吸管規範。(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花蓮環保局實施第1日稽查總共11家業者,全數符合限制吸管規範。(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花蓮環保局實施第1日稽查總共11家業者,全數符合限制吸管規範。(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一次用塑膠吸管內用限制7月1日起跑,花蓮縣內列管共有政府部門3家、學校18家、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3家及連鎖速食店15家,花蓮環保局展開同步稽查,實施第1日稽查總共11家業者,全數符合限制吸管規範,花蓮部分的連鎖速食店業除於7月1日前即不提供內用塑膠吸管,另外也準備非塑膠材質之吸管提供給有需要之消費者使用。

▲▼花蓮環保局實施第1日稽查總共11家業者,全數符合限制吸管規範。(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花蓮部分的連鎖速食店業除於7月1日前即不提供內用塑膠吸管。

▲▼花蓮環保局實施第1日稽查總共11家業者,全數符合限制吸管規範。(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為呼應聯合國及國際對海洋塑膠垃圾議題的重視,在西元2030年前大幅削減全球的一次性塑膠製品,環保署持續推動一次用塑膠產品減量措施,2019年7月1日起,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對象,內食餐飲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但取得「生物可分解塑膠」環保標章及工廠出廠已附有吸管之商品,不在管制範圍。替代方式則包括就口杯、紙吸管、不鏽鋼吸管、竹吸管、矽膠吸管等。

花蓮縣環保局長饒忠表示,為宣導限制吸管法規,環保局除以公文通知並由稽查人員向業者說明外,今年6月21日已於花蓮遠東百貨舉辦法規說明會暨記者會,讓鄉親更瞭解相關環保政策及法規。日後環保局將持續推動垃圾源頭減量,期待花蓮朝幸福花蓮、花園城市的目標邁進。

環保局同時於花蓮的愛買、遠東百貨、花蓮新天堂樂園等購物中心除張貼限制吸管的宣導海報,鼓勵鄉親垃圾源頭減量,愛護環境節省資源。

饒忠特別呼籲鄉親,不管內用外帶都能夠建立自備、重複使用的觀念,不使用一次性餐具及購物用塑膠袋,共同維護花蓮的好山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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