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不滿求復合遭拒,竟對前女友剪髮、搥胸、咬脖子。(示意圖與本案無關/123RF)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陳姓男子2017年間想和前女友復合遭拒絕,竟拿出預藏的剪刀嗆「那我就把妳弄醜」,接著強行剪去前女友頭髮、劃傷頭皮還不夠,竟還揮拳捶打胸部、狠咬脖子,最後女子機警趁隙向警衛求救,逃出魔爪時,頭上鮮血直流。台北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傷害等罪,判陳男拘役70天,得易科罰金7萬元。
▲陳男拿出剪刀說「妳很愛漂亮嘛,那就把妳弄醜!」。(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判決書指出,目前夜市擺攤的陳男,2017年11月25日凌晨,跑到前女友住處要求要復合,但卻遭到拒絕,陳男盛怒之下嗆聲,「妳很愛漂亮嘛,那我就把妳弄醜!」隨即拿出預藏的剪刀和小刀,胡亂剪掉前女友的頭髮,過程中,因女子掙扎反抗,遭到小刀劃傷,在頭皮留下長約3.5公分的傷口。
女子當下頭皮、手指受傷,鮮血直流,忍痛想要逃出房間求救,但卻被陳男一把拉住,還遭重拳捶打胸部、咬傷脖子,在頸部留下深深的血齒痕。
▲法官痛罵陳男造陳被害人心理極大恐懼。(示意圖與本案無關/123RF)
前女友滿身是傷,眼見自己無力反抗,只好假意妥協,答應一起回到陳男住處,還謊稱汽機車停放在地下室,要求陳男一起前往取車,途中遇到社區警衛時,女子頂著滿身鮮血、一頭亂髮急忙呼救,這才終於逃脫陳男魔爪。
法官審理時痛批陳男造成被害人心理極大恐懼及身體傷害,嚴重危害社會安全,但考量他到案後坦承犯行,並賠償被害人損失達成和解,女子也同意撤回傷害罪部分的告訴,因此依恐嚇、妨害自由強制罪,共判陳男拘役70天,得易科罰金7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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