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男子謝亞軒和友人黃佑呈在2018年間,分別駕車在台北市南京東路競速飆車;其中,謝亞軒失控衝向路旁撞死3人。台北地院審理後,依無照駕駛致生危害往來公眾安全致死罪判謝亞軒13年有期徒刑、黃侑呈11年有期徒刑。
▲謝亞軒。(圖/記者柳名耕攝)
謝亞軒和黃佑呈於2018年10月11日,傍晚5點多的下班尖峰時間,為了到中山區找東西吃,由黃開著白色轎車在前、謝開黑車在後,一路從台北市健康路開到南京東路上時,先後闖入公車專用道高速行駛;之後黃變換車道,謝要跟著行動時,車子失控衝進騎樓,撞死大樓保全和1對從事資源回收的夫婦共3人。
法庭上律師幫忙辯解稱,2人其實在事發路段之前都是正常行駛,遇到紅燈也會減速停車,因在事發路段不耐前方車速,才會駛入公車道,超速違規時間短暫。
對此檢察官痛批謝、黃「只有遺憾,不是真心懺悔,相當惡劣,請求從重量刑」;死者律師也認為,黃明知道謝開車跟在後面,還帶頭違規駕駛,也要負很重要的責任。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4日依無照駕駛致生危害往來公眾安全致死罪判謝亞軒13年有期徒刑、黃侑呈11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更多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