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被男子伸鹹豬手摸大腿。(圖/視覺中國CFP)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67歲林姓男子2014年帶著96歲的媽媽前往台北慈濟醫院洗腎,卻趁機伸出鹹豬手摸女護理師大腿,還譙對方「X你娘」、「又不是鑲金的」等話,行徑相當惡劣,除刑事責任外,台北地方法院據性騷擾部分判醫院及林男應連帶賠償21萬餘元;公然侮辱部分則要求林男及院方擇一賠償1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女護理師雯雯(化名)主張,事發時她擔任洗腎室的護理師。林男2014年10月初竟趁著陪母親到洗腎室時,在她毫無防備的情況下,伸手摸雯雯右大腿內側5至10秒。
雯雯被林男的舉動給嚇到,立馬怒斥他,「你這樣讓我覺得非常不舒服,你這樣非常不尊重我的護理專業!」但林男卻一副無關緊要的樣子,連一句道歉都沒有。
院方得知消息後,更換其他護理師來照料林男母親,沒想到林男卻被此舉給激怒了,在洗腎室見到雯雯,竟咆哮「你又不是鑲金的,我只不過摸妳一下,有什麼了不起,摸一下就拿翹」、「妳以為妳長得很美嗎?送我都不要」、「X妳娘」。
▲林男在洗腎室對雯雯大聲咆哮。(圖/免費圖庫pxhere)
事後雯雯向院方通報性騷擾事件,沒想到院方卻要她與林男和解,並撤回刑事告訴,讓她感到相當不滿,決定在提起民事告訴向林男求償的同時,也要求院方負起連帶責任,索賠111萬餘元。
法院審理時,林男辯稱是氣憤雯雯沒有善盡照顧病患職責才會咆哮,又因對方當場哭訴受到性騷擾,才會反駁「妳送我我都不要」,強調沒有用三字經辱罵雯雯;台北慈濟醫院則表示,事發後雯雯拒絕調區,而院方有指示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已善盡處理責任。
但法官審理後認為,性騷擾部分需林男與院方應連帶賠償21萬餘元;公然侮辱部分,林男出言辱罵,院方未即時通報性騷擾案件,顯示教育訓練不足,或對職場性騷擾事件處理觀念消極或不正確,其中一方須賠償雯雯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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