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針花開滿山 前鄉長及協會辦活動摘了吃…公所提告:偷竊!

▲為了金針花,花壇鄉公所告前鄉長偷盜。(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為了金針花,花壇鄉公所告前鄉長偷盜。(圖/記者唐詠絮翻攝,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花壇鄉虎山岩金針花田,春天盛開時吸引超過10萬人次參觀,鄉公所卻質疑彰化縣創意產業協會、虎山岩廟方和前花壇鄉長、縣議員李成濟等人,讓志工採摘金針花油炸給遊客免費品嚐,對5人提出竊盜告訴,李成濟與志工等人出面喊冤,強調整理環境拔草無罪,但公所也發聲明稿,提告都只是為了釐清真相。

▲為了金針花,花壇鄉公所告前鄉長偷盜。(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志工摘花要給遊客食用。

為了金針花鬩牆,志工們認為都是義務職「做到流汗」還被自家人告真的非常無辜,更何況大家都是為了花壇鄉的觀光,讓外人看笑話,李成濟說,去年就與廟方都協議好,將新鮮金針花採下來料理給遊客食用,至於凋花則採冰凍的方式,而整理花田則由志工處理,何來偷盜之說。

▲為了金針花,花壇鄉公所告前鄉長偷盜。(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鄉公所也發聲明稿指出,本鄉虎山巖金針花為本所所有,因日前民眾不具名檢舉,相關人士以「舉辦活動」為名,行「盜採本鄉虎山巖金針花」之實,為避免落人口實,使外界誤認公所消極怠惰,公權力不彰,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 之告發義務,公務員並無裁量權。

▲為了金針花,花壇鄉公所告前鄉長偷盜。(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本所提出告訴之出發點原在釐清事實,還原真相,以正視聽,而非濫權控訴、羅織入罪,倘在司法偵查過程中,造成相關人士不便或不快,尚請見諒與包涵。

▲為了金針花,花壇鄉公所告前鄉長偷盜。(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其他新聞】

酒駕犯必到殯儀館報到服勞役 彰檢震撼教育1個月2次

少年買酒又打架 彰化夜店遭到罰款勒令停業「5」天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