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女子涉嫌在台南市永康區復華八街住處縱火,導致父親命喪火窟,檢察官將她起訴,台南地院法官裁准羈押。(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1名劉姓女子,因考不上醫師執照與母親爆發口角,竟涉嫌購買汽油在住處縱火,造成劉父逃生不及而命喪火窟;劉女在犯後不但抱著親友假意痛哭,還因檢警未查獲直接證據,偵訊時冷靜應對、周旋,冷血程度令人髮指。台南地檢署7月4日偵查終結,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及放火等罪嫌將她起訴,經移審台南地院,法官下午裁定羈押。
起訴書指出,劉女2019年5月15日深夜11時許,因故與母親爆發激烈爭吵,因此心生怨懟,竟於16日凌晨3時28分持塑膠桶駕車外出,前往加油站裝填17.48公升的92無鉛汽油,隨後再返回住處,將汽油潑灑至家中1樓客廳床墊上,見火勢引燃後,旋即轉身離開,並駕車逃離現場。
在汽油的助燃下,火勢迅速延燒,濃烈的黑煙也向上狂竄;當時在2樓沉睡的弟弟即劉母被燃燒聲響驚醒,察覺家中失火後急忙倉皇逃生,其中弟弟脫困時,喉嚨因吸入過多一氧化碳而受傷,劉母則是下肢燒燙傷、合併吸入性灼傷及左下肢腔室症候群,但經治療後2人並無生命危險;但當晚同樣睡在2樓房內的劉父就沒有這麼幸運,醒來時因2樓已遭濃煙侵襲難以辨識方向,再加上遭到嗆傷,逃生不及當場葬身火窟。在火警發生後,劉女還假意折回現場,得知父親亡故時,還假意抱著親友痛哭失聲,意圖擺脫嫌疑。
檢方偵訊時,劉女深知警方並未掌握直接證據,全程冷靜應對周旋,對檢警所提出罪證一一辯駁,謊稱當天到加油站買汽油是想燒毀自己的車,還一度裝傻表示「那不是汽油桶,不知道裡面裝的是什麼!」針對檢警提問,案發當天凌晨4時22分許,火警發生後劉女駕車駛上國道北上是要前往何處?劉女則辯稱,當時是打算要前往新竹找舅舅,但不久後又改口,表示突然有事急著折回台南,因此又叫了計程車。
由於劉女說詞反覆,且經消防局勘驗現場後,確定該起火警係遭人為縱火,經多方比對,確認劉女購完汽油返家時間與起火時間相近,認定其嫌疑重大;檢方認為被告劉女與生母陳女因細故發生爭執,而有情緒波動之情,竟不自我節制,卻僅憑怒氣,任意以縱火之方式紓解其怨,致居住住宅之生父、生母、胞弟突遇暗夜惡火倉皇逃生,其中生父因逃生不及命喪火窟,家庭亦因此破碎難圓,造成生母及之家屬不可抹滅之生理、心理創傷。且劉女不顧稠密,卻無視汽油縱火將引發大火,釀成巨大傷亡,請刑庭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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