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黃姓女高階軍官質疑擔任科技公司主管的吳姓丈夫外遇,還有一個印有與花姓女保險員親密合照的示愛馬克杯,兩人不僅進出摩鐵,甚至會一起出國遊玩,讓她身心受創,因此提告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100萬元。高等法院法官認為,吳男與花女的行為的確已經超越一般男女正常的交往範圍,最後裁定花女須賠償正宮60萬元確定。
▲花女辯稱,合照馬克杯是配合餐廳活動製作的,並非刻意印製。(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黃女在判決書中主張,丈夫(雙方已在2018年8月離婚)在2013年間認識花女,兩人聊著、聊著,竟然就發展成愛情關係,隔年還把親密合照製成馬克杯示愛,「我因為體重暴瘦加上不堪長期壓力,不得不切除子宮、雙側輸卵管以及右側卵巢子宮內膜異位瘤,後來被國軍列為二等殘,無法繼續工作」,身心受到嚴重折磨,這才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
但花女反駁,她的確是因為保險業務認識吳男,但兩人相處皆符合一般社交禮儀,合照馬克杯是配合餐廳活動製作的,所謂的一起出國也是幫忙介紹客戶,還能分佣金,拜訪完客戶兩人就分開各自行動,黃女會離婚是因為他們夫妻倆感情早有不睦,與她無關。
▲花女否認與吳男有不正當的交往。(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與本案無關)
不過,高等法院法官認為,「示愛馬克杯」上的照片,花女手臂繞過吳男背部再勾住肩膀,兩人頭靠頭,姿勢親密,這並非一般保險員與客戶之間的正常互動;再者,吳男因為馬克杯被拿走,還曾對妻子提起陸海空軍刑法盜取財物罪嫌之刑事告訴,顯然對這個杯子相當珍視。
法官指出,花女雖然聲稱出國是為了見客戶,談完事情就分開進行各自的行程,但查閱刷卡紀錄,發現吳男的確有幫忙代訂機票及住宿費,她卻始終提不出自己支出房費的證明,因此無法排除兩人當時同住一房的可能,最後裁定她須賠償黃女6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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