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今年3月在新聞發佈會上宣佈起訴美國政府。(圖/翻攝自《觀察者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華為日前在深圳總部正式對美國政府提起訴訟,請求美國法院判決「華為禁售令」違反美國憲法。作為辯方的美國政府在當地時間7月3日要求法院拒絕受理此案,給出的理由是禁止購買華為產品的法案並非立法懲罰。目前,華為還沒有作出回應。
據CNN報導,美國司法部律師團隊向德州的一名聯邦法官提了上述要求,給出的理由是,「美國政府作出這個決定是符合邏輯的一步,目的是保護美國,並禁止華為從戰略意義上在美國找到立足之地。」
華為在2019年3月7日的發佈會上,輪值董事長郭平表示,華為已向德克薩斯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指控《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案》(2019 NDAA)違憲。
在起訴書中,華為控訴2019 NDAA第889條明確針對華為,「不僅禁止美國政府機構從華為購買設備和服務,還禁止政府機構與購買華為設備或服務的廠商簽署合同或提供資助和貸款,即便這些交易對美國政府並無影響或並無關聯。」
華為5月27日向美國法院提交了上述控訴的「簡單判決動議」。當時,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發表聲明,「希望美國法院能和處理以前的剝奪公權條款和違反正當程式案件一樣,宣佈『華為禁令』違憲並禁止執行。」
這並不是美國政府第一次在和華為對簿時出面, 2017年起認為華為涉嫌「銀行欺詐」和「違反制裁令」,已在美國紐約東區聯邦地方法院向華為提起訴訟。美國司法部前副部長詹姆斯•科爾(James Cole)今年1月宣佈加入華為辯護團隊,被美國檢方以「利益衝突」為理由在5月2日要求法院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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