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大選綁公投,造成投票嚴重塞車。(圖/記者楊淑媛攝)
記者楊亞璇/台北報導
去年中選會辦理九合一選舉,未詳慮去年初公投法修法降低公投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後,大幅增加選務工作複雜度,造成投票日諸多亂象,且發生邊開票邊投票的爭議,監察院4日通過監委張武修及楊芳玲提案,糾正中選會。
監委張武修及楊芳玲調查指出,投票日未能有效分散選舉人流,影響選務工作執行速度,使全國有近4成投票所未於原定截止時限完成投票作業,除未達該會原估計於去年11月24日24時宣布選舉結果、翌日凌晨2時前宣布公投結果之目標,還發生公職人員選舉邊開票、邊投票,未進入投票者知悉候選人已得票數,可能影響投票意向,遭質疑影響選舉公平之爭議,核有違失。
張武修、楊芳玲表示,中選會未督促各地方選舉委員會,由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分別於去年8月27日前就公告投開票所設置地點,但是在直轄市(省轄市)部分有3,212投票所之選舉人數,超過1,500人之設置標準,其中甚至有816投票所之選舉人數雖已超過1,800人,導致全國性公投案在去年10月初陸續公告成案10案後,已無調整餘地,核有明顯違失。
張武修、楊芳玲表示,中選會雖稱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針對選舉及公民投票辦理模擬投票演練共計達192場次,卻僅參與台北市選舉委員會所辦之公民投票開票程序模擬演練,以及新北市選舉委員會辦理的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與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進行程序模擬演練,即輕率答復立法委員每位選民可於2分50秒內完成選舉票及公投票之領投行為;再加上10公投案公告成案後,中選會更無法及時演練各類極端投票異常狀況以作壓力測試,有重大缺失。
張武修、楊芳玲提到,中選會對於投票日之亂象,未能作成適當措施,僅能消極發布二則新聞稿,促請選民投票前先瞭解公投案相關內容及告知選舉人於下午4時前已到達投票所,而未投票者仍可投票等訊息,而未能發揮統籌調度可用資源及解決各地選舉事務疑義之功能。
張武修、楊芳玲還說,中選會所稱緊急應變處理機制,為「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內訂定,個別選舉人(投票權人)行使選舉(投票)權時,所涉異常行為之處置規範,對於各地投票所於普遍發生難以消化民眾排隊等候投票的異常狀況,並無助益,亦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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