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分手找「哥兒們」訴苦 吃安眠藥入睡竟慘被性侵

一名狼父性侵女兒6年,竟還噁稱:我有結紮妳不會懷孕。(示意圖/達志影像/本文當事人無關)

▲女子因跟男友分手,找來男姓友人到家裡陪聊卻是引狼入室。(示意圖/達志影像/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林姓男子因女性友人小潔(化名)跟男友吵架分手,到她家陪聊天過夜,明知小潔吃安眠藥入睡,竟趁機性侵。意識不清的小潔還誤以為是男友叫「老公」,事後驚醒直呼「這樣不對喔!」林男才罷手。林男雖堅稱非性侵且已和解,但小潔不願原諒,並退還25萬元和解金,台中高分院維持原判,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潔2017年跟男友吵架分手,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她因為心情不好,5月2日晚上邀來友人林姓男子到她租處陪聊天。林男因為太累,先在客廳睡覺,原本就有失眠問題的小潔,因為太過傷心,直到隔天下午1點多,才吃診所開立的FM2等安眠藥後,回到房間睡覺。

林男在下午快4點時起床準備返家,到房間要跟小潔道別,發現她叫不醒竟然起色心,乘機脫掉她的內褲後性侵。過程中,意識不清楚的小潔誤以為林男是她男友,直呼「老公」,不久驚醒的她,發現竟然是林男,質問說「這樣不對喔」、「你為什麼會在這裡?」,林男才趕緊穿上褲子。

林男一審時坦認犯行,並與小潔在2018年2月以25萬元簽下和解書,希望法官從輕量刑,甚至給予緩刑自新。然而,小潔在法庭上一直不願原諒林男,證稱她誤判和解真意,且25萬和解金全遭洪姓友人拿走,她分文未得。

一審認為,林男不符合刑法59條減刑標準,加上未取得被害人原諒,依乘機性交罪判3年徒刑。

林男不服上訴,竟翻口供辯稱,她雖然有跟小潔發生性交行為,但沒有乘機性交,「她有沒有吃藥我不知道,她叫我時聽她的聲音是清醒的,我是冤枉的」等語。而小潔除已將25萬退還給林男外,依然向法官表示,不願原諒。

台中高分院認為,林男明知小潔當時已吃安眠藥入睡,而開藥診所也證稱,小潔時始有將5種安眠藥其中2種減量,用藥後1到5小時內仍肯定有可能產生精神不濟,且對外界事務達到不能或不知抗拒之程度。原審量刑無違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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