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陳姓老翁因財產分配與簡姓前妻發生爭執,竟將對方殺害後以「屠雞」的方式分屍7大塊,直到女兒發現血跡才讓案情曝光。桃園地院判決今日出爐,認定陳男手段兇殘,判無期徒刑將違背正義,依家暴殺人、毀損屍體罪判陳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陳男為了財產分配,將妻子分屍殺死。(圖/東森新聞)
陳男與簡妻1987年婚後育有1子1女,兩人2016年4月離婚,同年8月再次登記結婚並分居;直到2018年5月25日上午,陳男要求簡妻到家中協議離婚、財產分配事宜,這才發生爭執,持刀及鐵鎚攻擊對方,並摀住簡女的口鼻,導致對方失血過多、呼吸衰竭身亡。
陳男確認妻子死亡後,將對方的屍體拖至浴室之中,將衣物褪去後以之前養雞習得的屠雞的技能將簡分屍7大塊,分別裝在麻布袋、塑膠袋,並藏匿在房間及倉庫,還特意灑上石灰粉,就怕味道到散出;另外,內臟部分則放置冰箱。
▲陳男女兒與員警打開麻布袋,這才發現媽媽的頭顱在袋內。(圖/東森新聞)
由於陳男女兒聯繫不到母親,到爸爸的住處查看才發現浴室有奇怪的血跡,趁對方隔天到醫院看診的期間,進入住處查看,發現房內有可疑的麻布袋,立刻報警並協請員警開袋,這才發現媽媽的頭顱,讓整起殺妻案件曝光。
據《聯合報》報導,陳男審理期間送交精神鑑定,結果為沒有足夠證據能證明,陳男在犯案時有受到精神疾病、心智缺陷等影響,而降低辨識行為能力等;另外,陳男子女也證稱,父親平時可以正常何人交流。
▲陳男被判處死刑。(圖/東森新聞)
桃園地院認為,陳男僅為財產紛爭就無視他人權益,漠視且殘酷地剝奪簡女的生命,手段異常兇殘、犯罪情節程度嚴重,罪責實屬重大,殺人罪刑屬於「無理剝奪他人生命」之「最嚴重罪行」。
因此,法官認為,陳男犯後毫無悔意,若判處無期徒刑實在不足以評價陳的罪責,更將「違背正義」,因此認定依家暴殺人、毀損屍體罪判陳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此外,院方指出,兩公約施行法公布生效後,雖以「廢除死刑」為目標,但至今仍僅止於「目標」,在全國達成共識前、立法廢除死刑前,法院仍應該依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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