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月惠咬傷女警依妨害公務起訴 她喊冤:檢方羅織罪名

▲屏東地檢署外觀            。(圖/記者陳崑福攝)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被屏東地檢署檢方依妨害公務罪起訴 。(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被控於去年屏東縣政府執行「屏東市公勇路拓寬工程」不同意戶拆遷時,為表達抗議,進入管制區內,對執行公務女警拉扯衣領、拳打頭部,造成女警臉頰等部位受傷,被屏東地檢署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罪提起公訴。

蔣月惠為此喊冤;她5日晚上表示,受到起訴書後,看到檢察官起訴內容,諸多與當時狀況不合,擔心被人誤解,讓她很煎熬該不起公佈檢察官的起訴書,最後決定公佈。

她說,去年7月16日當天清晨5點多就到屏東市公勇路拆遷現場,9點多因手機電力不足,她才離開管制區,等她要回去,管制員警就不讓她再回到管制區內。她擔心縣府失信,會對不同意戶也採取拆遷動作,相當緊張,才急著進入管制區內,和員警發生拉扯,「我140多公分,對方160多公分,我如何抓女警衣領呢?」委託的律師已聲請調閱警方當時蒐證錄影帶,要在法院開庭時還她清白。

起訴書說,屏東縣政府於去年7月16日上午辦理「屏東市公勇路拓寬工程」不同意戶拆遷,縣府為民意代表率同抗議拆除,為維護拆除人員及機具安全,責由屏東縣警局為安全維護及交通疏導勤務之執行。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於是日上午9時10分,為向縣府表示抗議,遂進入現場設有柵欄圍阻的管制區域,於指揮所內因情緒激動而大聲咆哮,在場警員隨即在旁對其管制並錄影蒐證。

蔣月惠先對手持器材的員警施予暴力,捉住衣領,再握拳朝其頭部毆打,致女警臉頰部、左頭部挫傷、頭暈嘔心;再張口咬傷女警右前臂,妨害公務執行,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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