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男出手對花花性騷擾。(圖/示意圖,無關本案/CFP)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曾姓男子日前到車廠賞車,但他卻利用試乘新車時,多次對女業務員「花花」(化名)出手性騷擾,短短21分鐘就騷擾了12次,甚至還出口對她說:「想妳不穿黑絲襪給我看」、「我想要妳跟我靠在一起」,讓花花感到相當不舒服。對此,高雄地院也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曾男3月徒刑。
判決指出,曾男日前曾到某間車廠賞車,並由花花陪同試車,過程中曾男卻以要測試車子後座空間為由,將車子停到停車場裡,接著多次對花花出手性騷擾,不僅拉她手臂讓對方靠在自己身上,還幾度藉機觸摸對方臀部,並開口說:「我們重疊」、「妳可以不要穿黑絲襪嗎?我覺得自然膚色比較好看」、「喜歡女生不要穿黑絲襪這件事情,這是秘密」、「想要妳跟我靠在一起」、「我是天秤座,喜歡美的事物」。
對此,曾男辯稱,試車過程中兩人明明互動良好,並聲稱女方還有主動靠在他身上,還說花花是心急成交,才會藉故敲詐,但法官勘驗車上的行車紀錄器後發現,曾男在短短21分鐘內,曾12次將花花拉向自己,因此不採信曾男說詞,依法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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