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台中江姓男子6月初駕駛賓士休旅車,準備倒車轉入馬路時,卻被一輛直行小貨車從後方高速衝撞,造成車子後方保險桿凹陷、佈滿擦痕,未料對方竟「撞後不理」直接加速離開現場,江男憤而報警;警方循線追人,肇事林男到案竟稱「不知道有發生擦撞」,警拿出監視器畫面打臉,全案依違反道路交通條例送辦。
▲貨車撞凹賓士後落跑(紅圈處),肇事男稱「不知道有發生擦撞」,遭警拿監視器打臉。(圖/記者陳玉翻攝,下同)
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表示,6月初早上8點多,64歲江男在東區六順路上倒車,就在即將轉入大馬路時,遭1台直行貨車從後方高速撞上後保險桿,強力撞擊還讓車身晃動好幾下,未料肇事貨車竟加速離開,他立即向警報案抓人。
▲▼遭撞賓士後方保險桿凹陷、布滿擦痕,肇事貨車車頭(下圖)也有些許毀損。
警循線找到64歲肇事林男,他向警稱,當天確實有經過事故地點,但完全不知道自己與人擦撞;但據監視器可見,林駕駛貨車行駛在外側車道,撞上正在倒車中的江男後,完全沒有減速直接加速離去;警也勘驗江車輛,後方保險桿有明顯擦痕、地上甚至散落林男車輛碎片,依規定舉發。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林男因故擦撞路旁車輛,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台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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