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連長在營部連連長室睡覺,竟被闖入的學弟強吻,事後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示意圖/Pixab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陸軍一名上尉女連長在寢室熟睡時,被闖入的陳姓男中尉偷吻,驚醒之後雖然咬對方舌頭也試圖推開對方,仍被壓制住上半身強吻,來回至少3次。陳男事後辯稱只是性騷擾,並沒有強制猥褻;然而法官指出,陳男事後在簡訊中提告「對不起,好像滿喜歡妳的才會…」,女方則回「這樣有點太超過了」,加上陳男事後被推到房門外還想強行開門,因此辯解不足採信,以侵入住宅加重強制猥褻罪判3年6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2016年11月13日凌晨3點初,陳姓副連長未經女連長同意,擅自闖入營部連連長室內偷吻女連長,還將舌頭伸進對方嘴裡舌吻。女連長驚醒後不斷反抗,3度推開副連長又3度被強吻,直到掙脫後將對方推出門外,將房門上鎖才結束。
▲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陳男證詞不足採信。(圖/記者林悅攝)
陳男在庭上辯稱,因為早上要和學姊去清點彈藥,怕一早爬不起來,才會在凌晨進到學姊寢室拜託對方叫他起床,而發現對學姊正在熟睡時,也只有偷親嘴巴一下。他承認有將舌頭伸進學姊嘴巴,後來被對方推到門外,但認為只是性騷擾的程度而已。
女連長表示,學弟根本沒有拜託她幫忙叫起床。她說,深夜驚醒時,對方上半身已經壓在她身上,「我有推開他的臉,然後我就不斷的推,不斷抗拒,他還是不斷的親,我確定他有把舌頭伸進我的嘴巴,因為我有咬他,過程中我有慢慢起身,把他推出門外,他還是不斷敲門。」女連長指出,因為怕被揍,而且那些動作讓她感到噁心、害怕,所以當時並沒有強烈反抗或大叫。
案發後,女連長經鑑定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也認為軍旅生涯已經被學弟影響。陳男事後還傳簡訊給學姐說,「對不起啦,我好像滿喜歡妳的,所以才會,我不知道妳的感覺?」女連長回覆,「有點太超過了,以後不可以」,「再喜歡都不可以這樣,對女生太過分了。」
綜合以上案情,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女連長指控屬實,因此二審侵入住宅加重強制猥褻罪,判決陳姓副連長3年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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