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者被「無故拒保」壽險、醫療險 保險業小心最高挨罰1200萬

▲▼輪椅,身障。(圖/取自Pixabay)

▲外傳身心障礙者不能投保醫療險、意外險或壽險,金管會對此澄清,保險業者不得無故拒保。(圖/取自Pixabay)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近期傳出身障朋友除了全民健保外,不能保醫療險、意外險及壽險,金管會對此提出3點澄清,按照規定,保險業對身心障礙者投保,不得有不公平對待,也不得無故拒絕受理,若有保險業者違反相關規定,可依法開罰60萬至1200萬元罰鍰。

金管會提出3點澄清,首先是我國保險業歷年來均有承保身心障礙者,承保險種包括人壽保險、傷害保險、健康保險及年金保險在內,因此台灣身障朋友除了全民健保外,不能投保醫療險、意外險及壽險,並非事實。

根據保險局統計,截至2019年3月底,有效契約總計近20萬件。金管會指出,自2009年7月開辦理微型保險以來,截至今年4月底累計承保身心障礙者達8.6萬人。

再者是,按照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規定,保險業對於身心障 礙者投保不得有不公平對待,其招攬及核保作業也不得無故拒絕受理。金管會表示,若保險業者有未依規定辦理者,將依保險法相關法令開罰60萬至1200萬元罰鍰。

另外,金管會已督導產、壽險公會訂定保險業金融友善服務準則,要求業者對於不同障別身障朋友提供適當友善服務措施,像是線上預約服務,專人提供服務等,以利身障朋友投保。

最後是,金管會未來將持續督促保險業者提供身障朋友更友善的保險服務,及將保險業對上開規定的落實情形,列入金管會每年對保險業公平待客原則評比的評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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