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圖/記者陳雕文攝)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鄭姓男子去年2月跟妻子離婚後,發現前妻同年4月就到婦產科去做手術流產,懷疑與前妻親密的江姓男子是孩子的爸爸,因此氣得提告妨害家庭,但前妻出庭時則堅稱胎兒是鄭男的,新北地檢調查後認為沒有積極證據,因此處分陳女及江男不起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陳女辯稱整件事情跟江男沒有關係,是因為自己已經育有2子,離婚後自己要帶一個10歲小孩,怕在生一胎會造成生活壓力過大,因此才會去流產;地檢認為胎兒已經流產無法證明生父是誰,且也沒有2人偷情的相關證據,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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