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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運所託非人的下場  警察找上門

▲台南市環保局呼籲業者,一旦查獲非法棄置廢棄物,業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法辦。(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市環保局呼籲業者,一旦查獲非法棄置廢棄物,業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法辦。(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近來有不肖人士向清除處理業者借用合法執照,向廠商招攬生意,表示能以比市場行情低的價格,清除廠商生產過程中的廢棄物,取得違法合約後,再將廢棄物隨意棄置在郊區少無人煙的地方,台南市環保局統計,今年迄今已獲報45件非法棄置案件,較往年有增加趨勢。

環保局呼籲業者遵守法令規定,一旦查獲非法棄置廢棄物業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移送法辦,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廠商也因委託非法業者清除,仍須負法律責任,最高可處600萬以下罰鍰,並負連帶清理責任,得不償失。

環保局指出,安南區曾發生一處空地經民眾通報遭棄置廢棄物,環保局接獲通知後前往現場稽查,發現該土地非法堆置大量廢棄物,經追查其中來源為永康一處塑膠射出公司,負責人表示年初某清除業者登門自薦,可協助承攬該公司廢塑膠粒清運至焚化廠處理,即委託業者清除該公司廢棄物,卻不知業者夥同其他行為人逕行將廢棄物棄置於安南區某一空地上,經環保局查獲業者及相關行為人均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處分,涉及刑事責任並函請台南地檢署偵辦。另外塑膠射出公司雖受騙上當而未委託合法清除業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告發處分,公司仍須負連帶清理責任,所以清運廢棄物如所託非人則代價相當高昂。

林淵淙局長表示,公司委託清除業者處理廢棄物,應謹慎確認業者是否符合該項廢棄物清除處理資格,再簽定委託清除處理書面契約,受委託的清除業者完成廢棄物清除後須提出妥善清理書面文件,公司更應主動查訪廢棄物處理結果,以確保廢棄物妥善清除;環保局亦呼籲民眾及公司行號等發揮守望相助的精神,如有發現冒用合法業者的牌照上門拉生意或租用土地、倉庫棄置廢棄物,請立即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6572916轉222或1999市民服務熱線通報環保局前往處理,以有效遏止不法業者為獲龐大利益挺而走險隨處濫倒,嚴重破壞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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