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基隆蔡姓男子2015年在送貨期間於國道一號車禍身亡,當時越南籍的黃姓妻子剛好不在國內,於是拜託大哥幫忙處理後事,沒想到109萬元的遺產就這樣被小姑領走,一氣之下決定提告討回這筆錢。雖然小姑否認私吞,但基隆地院法官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侵權,最後判她應返還104萬7135元的不當得利。
▲黃女來台查詢丈夫的遺產資料,這才發現存款都被領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判決書中提到,蔡男原本是一名職業軍人,退伍後改靠開貨車維生,2013年5月與越南籍的黃女結婚,婚後育有一子,生活還算過得去,沒想到2015年11月他開著公司的車去工作,卻在行經國道一號南下五堵路段時,不慎翻覆身亡。
由於事發當時黃女人不在台灣,只能忍痛先拜託丈夫的哥哥、妹妹幫忙處理後事;事隔一年之後,她返台向國稅局查詢丈夫的遺產資料,發現銀行帳戶內109萬元的存款竟然都被領走了,進一步追查,這才知道領走錢的人就是小姑。
▲蔡男發生車禍時,妻子剛好不在台灣,後事是由哥哥、妹妹處理。
黃女多次催討都沒有追回這筆錢,一氣之下決定提告。小姑出庭時坦承的確有領走一筆錢,但那是用來支付哥哥的喪葬費用,其中也包含嫂嫂來台的機票費,剩下的款項已經全部交給母親處理。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蔡男身故後理應由妻兒繼承遺產,小姑在未獲得黃女同意下領走銀行存款,雖然聲稱是用來支付喪葬費,卻無法出示相關的單據證明,上述行為確實已經侵害到黃女的權益,最後判她應返還嫂嫂104萬7135元的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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