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子到前男友住處推銷淨水器卻被性侵 。(圖/取自免費圖庫LibreStock)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女子琳琳2018年向前男友陳姓職業軍人推銷淨水器,沒想到對方竟藉著地利之便,將她壓制在床上性侵,琳琳不願配合極力反抗,沒想到對方竟出言恐嚇,「若再動的話,要射在裡面」。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陳姓職業軍人在2016年2月入伍,2019年2月退伍,他與琳琳在2018年5月底分手。同年6月23日10時許,琳琳為了推銷淨水器,到陳男家中進行產品示範,正當示範結束琳琳準備回家時,卻被陳男一把抱起壓在床上。
此時,琳琳驚覺不妙使勁反抗,沒想到陳男仍不顧她的意願,直接脫下褲子,一手抓住琳琳的雙手,從琳琳的短褲褲管侵犯她,之後還猛掐琳琳脖子,要脅她「若再動的話,要射在裡面」,最後射精在琳琳的肚子上完事。
琳琳不甘受辱決定報警處理。台中地檢署偵辦時,陳男矢口否認犯案,直到鑑定報告出爐才坦承犯行,並賠償琳琳20萬元,但檢察官認為應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請求法院從輕量刑。
法院審理時,琳琳當庭表示,陳男沒有悔意、沒有道歉,也從來沒有關心過她,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但台中地方法院審酌,陳男事發時為現役軍人,與琳琳原本是男女朋友關係,但因為年輕氣盛,不妥善控制個人性慾,造成琳琳身心受創嚴重,考量陳男沒有前科,在軍中服務期間認真辦事,法官給予較輕量刑,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有期徒刑3年2月。
陳男不服判決結果決定上訴,台中高分院指出,原判決已從輕量刑,沒有再減刑的餘地,將他的上訴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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