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藍姓髮型設計師遭女子指控於去年7月剪髮過程涉嫌以下體頂撞等性騷擾。(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女子指控,107年7月間桃園區每家美髮店藍姓髮型設計師趁著她修剪頭髮、不能抗拒之際,多次以手觸碰胸部,還以下體衝撞其臀部等涉嫌性騷擾、強制猥褻罪嫌,因此憤而提告。但桃園地檢署查無實據,因此最後予以不起訴處分;女子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續偵,檢察官根據監視畫面與在場證人證詞偵結,仍以不起訴處分。
該名年約30歲女子控訴,去年7月2日晚間6時20分許,她在桃園區某美髮店修剪頭髮,由身兼店長與髮型設計師的30歲藍姓男子操刀幫忙剪髮,但藍卻多次趁她不能抗拒之際,以手碰觸胸部,並趁拿取頸部毛巾時偷瞄她的背部與內衣;最令女子無法接受的是,藍男在修剪後方頭髮時,還藉機以下體頂撞她右側臀部,以此方式強制猥褻得逞。
檢警調查,女子的鄭姓友人也說,女子當天離開美髮店就打電話向他哭訴,不斷說「很難過、很害怕」,他聞言後馬上騎車到美髮店找藍男質問,但卻沒有結論,最後只能不斷安慰女子;另還有李姓友人也接到女子哭訴相同內容電話。
對於指控,藍男則頻頻喊冤,表示他為女子剪髮就是一般剪髮動作,沒有刻意偷看、貼近女子,自己被控性騷、猥褻感到莫名其妙。另名許姓證人也說,她負責幫女子洗頭、頭皮保養與吹乾頭髮等工作,其他都是由藍男負責,但過程中未見女子有任何異狀。
檢方調閱店內監視器畫面,全長約8分14秒,藍替女子剪髮的過程,動作與一般剪髮流程無異,也未發現有女子指控性騷擾與強制猥褻行為。其他在場者也指稱,藍男替女子剪髮時,動作與一般剪髮一樣,並沒有什麼異常狀況,檢方認為,難以單憑女子指控即認定藍男有性騷擾、踰矩行為,續偵偵結仍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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