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院認為吳母出言侮辱為事實,判女兒勝訴。(圖/翻攝自橋頭地院官網)
記者莊智勝/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吳姓女子不堪長期遭到母親精神暴力,日前又因故遭其辱罵「賤逼」,憤而提出告訴,並象徵性求償「1元」。橋頭地院開庭審理時,吳母並未到場,僅具狀表示,自己與丈夫感情和睦,對於女兒也疼愛有加,女兒所控之辱罵情事皆非事實。但法官審酌吳女所提供畫面,吳母辱罵「賤逼」、「賤」等言語堪為事實,因此最後判決吳女勝訴,全案仍可上訴;女兒告贏母親並求薄償1元,在司法界中實屬罕例。
判決書內容指出,吳女控訴自小即遭母親言語暴力,精神、身體皆受虐,甚至母親還時常對父親家暴,並霸佔父親財產。106年3月2日,母親要求吳女將土地權狀、房屋權狀取回,她不解詢問「為什麼要拿回來?那是他(父親)養老的錢,不能動!」當時現場還有員警在場,聽聞母女2人語氣漸趨激動,便出言安撫「好了、好了!」但吳母怒火更盛,當場飆罵女兒「賤逼」、「賤!」
吳女不堪遭到母親出言相辱,造成自己在社會上評價貶損、名譽權受到侵害,憤而提出告訴,並象徵性求償新台幣1元。
橋頭地院開庭審理時,吳母並未到場,但具狀表示,她與原告關係為母女,且與丈夫感情和睦,對於女兒疼愛有加,並無女兒所主張的侵權行為。但法官勘驗吳女所提供光碟內影像,確認吳母當天確實出言謾罵「賤逼」、「賤」等語,明顯已經構成侵權行徑,因此認定吳女求償1元適當,予以准許,判決吳女勝訴,吳母除了得賠償1元外,還得負擔訴訟費用1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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