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穎超/不可思議的《政治檔案條例》

2019年07月10日 12:05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7日舉行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公告儀式。(圖/促轉會提供)

 ●楊穎超/台大國家發展所博士,曾於北京清大、南京大學蹲點研究。關注美中台、兩岸政經發展、交流議題。現於大學任教。

政府及泛綠立委對近日立院三讀通過的《政治檔案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解釋立法目的之說詞讓人匪夷所思。他們宣稱目前調查局、國安局掌握的特定檔案任意被列為「永久保密」,拿不出來,所以要立法開放之。言下之意,即便已歷經三次政黨輪替,台灣某些政府單位還有能力一手遮天,讓戒嚴時期政府檔案不見天日?這種說法只能拿去唬小孩,《條例》顯然是針對國民黨而來。遺憾的是,由於遷台後的國民黨部並不從事對島內的政治「制裁」,該《條例》最大「功能」恐怕只是為民進黨政府拚明年大選,並且破壞台灣的民主法治精神了。

為什麼要制訂《條例》?官方說法除了是為辦理政治檔案之徵集、整理、保存、開放應用、研究及教育外,媒體報導主要集中於促轉會所言:檔案的公布可以使一些威權時期的懸案真相大白。他們針對國安局將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等政治檔案列「永久保密」拒絕提供指出,《條例》通過後,促轉會將會從轉型正義的政府自省出發,積極檢視過去官方,尤其是情治單位在這起案件中的角色與責任。

立委林昶佐則把阻擋檔案解密的政府機關講得更清楚:目前調查局、國安局用「文書處理手冊」或《國家機密保護法》阻止解密,事情絕對不是「叫局處把資料拿出來」這麼簡單。因為局處內有各種內規或者文書處理規範、又或者以濫用國安為理由。《條例》就是要處理這些長期以來的問題,不能再用這些理由規避。

根據上述說詞,《條例》主要針對政府情治單位一直用各種手段推託阻止解密。但問題是,扁政府時代調查局出了位葉盛茂局長,會主動將外國給的,有關陳水扁家族洗錢情資非法洩漏給陳前總統,怎麼可能陳前總統叫不動他把檔案交出來?而陳政府任內國安局長換了好幾位,還提拔過首任文人局長,這些局長會不受陳前總統控制?這也太不合理了。實情是國安局考量若相關案件公布可能影響布建,呈請陳前總統核定這些案件為「永久機密」,現任的蔡總統也握有解密與否的權責。既有相關權責,可以推斷民進黨高層早就看過相關檔案,以民進黨這麼會選舉,如果政府檔案可以證明國民黨涉入,早就拋出來了。

▲二二八事件至今,仍有許多待釐清的案件及真相需調查。(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所以重點不在政府檔案,而在於國民黨持有的檔案。這恐怕是該黨覺得《條例》有針對性的理由。只是如果我們能藉由徵集該黨檔案來發掘相關血案的真相也就罷了,但從經驗看來,找到真相的機會仍是極為渺茫。這可從幾個面向來說:一、以二二八事件為例,目前所公布者也包括國民黨的檔案,但直到今日,社會對於該事件很多基本議題,甚至包括死亡失蹤人數仍有極大爭議。觀察一些「研究」問題,檔案怎麼寫根本不是重點,而是由作者立場來決定採信哪些資料;二、國民黨遷台後,某些黨部或許有過「情報蒐集」,但未聞有單位曾經從事「制裁」行動。以江南案為例,據參與此案的前竹聯幫幫主陳啟禮所說,當他完成任務後,是情報局局長汪希苓在該局辦公室接待他。而情治機關做事一向秘密,不會把消息與黨部共享;三、退一萬步來說,就算國民黨曾有檔案提及這些血案,經過這麼多年,國民黨還會留下來給你查?既然如此,民進黨政府現在才立法要徵集資料,除了為累積選舉相罵本外,還有什麼夠說服人的理由?

不過如此說來,國民黨又何必反對?苦主國民黨一如往例沒有正式聲明,立院黨團書記長吳志揚、費鴻泰等黨籍立委則重覆抱怨政治檔案條例針對性太明顯,間或提到徵集民間政治檔案,違反憲法保障的財產權…云云。這些回應背後其實是懷疑:民進黨政府都會對台大校長管中閔「深文周納、羅織構陷」了,對國民黨還會客氣嗎?但可惜的是社會不了解此事的影響。國民黨應該質疑民進黨政府有罪推定的立法問題,還可告訴社會,政府違背立法基本原則一旦形成慣例,恐將遺禍子孫。例如:將來立法院若由不同政黨過半,可否因陳前總統貪汙犯罪,立法通過查他的基金會檔案、甚至該段期間民進黨籍政治人物的金流紀錄?這個說法還不似上述所提血案都是推論國民黨有涉入,現成就有陳幸妤的名言為證:「選舉的時候民進黨那些選舉哪個不需要錢,我爸哪一個選舉沒給他錢,沒有讓他們去選舉!那你們一個一個去查嘛!…你去查誰的選舉結餘款是照實申報的!」這個例子講的或許匪夷所思,但在幾年前,誰會相信台灣民主與法治精神可以崩壞至此?以前滿嘴人權法治、義正詞嚴的所謂知識分子對此默不作聲,實在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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