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男誘騙未成年少女自拍裸照上床,被判14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院、檢2018年2月審理吳秉諺涉及的兒少性剝削案,法官陳彥志裁定以3萬元交保引發檢察官莊珂惠的不滿,當庭嗆「腦袋不清楚」惹毛陳彥志官,扯出彰化史上最大的誘拍案,2018年5月吳男一審遭重判22年,但檢方又從吳男電腦中追查還有17名未成年被害人,再度起訴並加重求刑30年,地院判處應執行14年。全案可上訴。
吳秉諺被稱為「彰化李宗瑞」,常以女性身分在臉書留言,稱代言相關產品可以抽獎品,引誘十多名未成年少女傳送自拍裸照,吳男涉在網路用假帳號搭訕未成年少女,並趁機邀約「約炮」,若少女不願意照做,就揚言要散佈裸照直到部分被害少女不甘受騙報警後,全案才曝光,檢警在吳男電腦內有查到50、60張裸照,被害少女約有30人。
吳男一審遭判22年有期徒刑,但檢察官莊珂惠追查下發現,嫌犯電腦還有一個「kingffd」資料夾,內有5千多個檔案,其中有17名未成年,2018年5月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吳男起訴,加重求刑30年。
判決書指出,貨車司機吳男從2014年到2017年間,以臉書帳號「林佳佳」、「陳薇婷」化名變身為女性網友,在臉書社群「闆闆找代言MD代言」等打工類社團發布「徵求MD(模特兒)」貼文,代言內衣褲/豐胸美胸/私密處保養產品,不需要PO文會幫打買賽克,代言效果佳有獎金,代言三個月內可抽TR50或HTC-M8,視訊MD時薪/1H-5000$有興趣可詢問喔」。
吳男再於留言區挑選相片年幼、貌美的被害人,私訊互動,只要先提供照片讓公司審核是否符合條件,代言還可抽HTC-M8款式手機等,引誘數十名少女陸續傳送胸部、全身、下半身裸露照片,或僅穿著內衣褲猥褻照片,17名未成年少女掉入陷阱受害。
吳男還叫受害少女穿小可愛(背心)與內褲跟他視訊,還要少女脫衣服,做自慰的動作,供他觀賞,事後給予酬勞,還把少女裸照等猥褻影片上傳至限制級的臉書社群供人觀看,甚至誘騙其中1名少女跟他援交,同時提供猥褻行為之影片,少女知道誘騙手法後不理會吳男,但遭到吳男稱「你想讓大家欣賞你的身體嗎」,恐嚇女方。
法官審酌被告為滿足一己色慾,竟利用未滿18歲之少年年幼識淺,判斷力、自我保護能力未臻成熟,欠缺性隱私之自主決定意思,而分別為本案以詐術使被害人製造猥褻行為電子訊號既遂、未遂,將被害人製造之猥褻行為電子訊號上傳至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等犯行,甚至性交易、恐嚇對方等,造成被害人身心受有重大創傷。
吳男犯後雖坦承不諱,其動機、目的、手段實屬惡劣、惡性重大,依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兒童及青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散播猥褻物品、恐嚇等罪,判處應執行1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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