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南印度洋漁業協定 陳吉仲:能與9國平起平坐

▲漁船,漁港,漁業,海洋,漁工,漁民(圖/記者季相儒攝)

▲台灣加入南印度洋漁業協定。(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10日)在臉書上指出,繼6月底台灣成功移除歐盟黃牌警告,保住400億漁業產值,7月我們再下一城,成功加入「南印度洋漁業協定」,從今以後我們就可以跟其他9個締約國平起平坐,享有訂定該水域漁業資源利用及養護管理的決策權。

外交部昨日發新聞稿指出,台灣順利在今年年中加入「南印度洋漁業協定」,有效維護我國漁業權益,更說明,該協定全體成員一致歡迎台灣加入,顯示台灣遠洋漁業實力再度獲得國際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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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吉仲則在臉書上放上「南印度洋漁業協定」成員國的區域並搞笑說,「這不是開山里,這事南印度洋漁業協定水域」,並提到,在加入該協定的過程中,雖然作為觀察員的大陸還是照例發動友方阻撓,但因我國在世界各大漁業組織表現良好,受到國際肯定,且代表團極力爭取其他締約國的支持,最後還是順利加入。目前我國在南印度洋有大約100艘漁船,產值5到8億,年產量1到1.7萬噸。成為會員後,我們的漁民在印度洋作業的權益將會更有保障。

▲▼    台灣入「南印度洋漁業協定」。(圖/翻攝陳吉仲臉書)

▲台灣入「南印度洋漁業協定」。(圖/翻攝陳吉仲臉書)

「南印度洋漁業協定」從2012年6月21日生效,旨在管理印度洋非屬高度洄游性的深海旗、鯛等魚類。外交部指出,台灣加入「南印度洋漁業協定」後,不僅可鞏固我在印度洋公海的漁捕權益,更有助我國遠洋漁業產業的發展,並確保我國漁民的利益獲得保障。外交部將繼續與農委會漁業署密切合作,全力爭取並維護我國參與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的權益。

「南印度洋漁業協定」秘書處址設法屬留尼旺(la Réunion),成員包括我國、澳大利亞、庫克群島、歐盟、法國(代表法屬印度洋領地)、日本、韓國、模里西斯、塞席爾以及泰國10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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