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河南洛陽市34歲常姓男子過去求學時家中沒錢沒勢,國中班導師瞧不起他,常藉機動手教訓,還當眾踹頭羞辱。20年後,他在路上巧遇老師,先是問了句「記得我嗎?」接著連賞好幾個耳光復仇,讓網友一片叫好。如今欒川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常男涉犯尋釁滋事罪,判刑1年6個月,讓常母當場心痛落淚。
去年7月,常男攔下路過的張姓老師,劈頭就問了句「你還記不記得我?以前你怎麼弄我的你知道嗎?」隨後猛甩老師4個耳光,讓朋友在一旁手持錄影。被打的張姓老師一時反應不過來,坐在電動車上唯唯諾諾,始終不敢還手,只能默默地說「對不起…」。不料影片曝光後,在網上引發巨大迴響。
▲常男上前猛搧老師巴掌,張姓老師(黑衣)則愣在原地不敢還手。(圖/翻攝自《梨視頻》)
常男解釋,他畢業於欒川縣實驗中學,13歲時因為家中沒錢沒勢,經常任由老師毆打踐踏,多次被踩在腳下,甚至狠踹頭部十幾腳,讓他內心留下難以磨滅的陰影,「到家也沒敢告訴父母」。如今他等了整整20年,當下沒喝酒也沒失去理智,純粹是為了報當年的仇,呼籲為人師表「莫欺少年窮」。
許多網友看完紛紛留言,「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不建議暴力解決」、「記這麼久,老師肯定真的很壞」、「有的老師真的不配當人」。其中,有人自稱是常男友人跟同學,跳出來證實張姓老師確實喜歡搧學生耳光,好幾次把同學打到休學,是學生眼中「帶著教師面具的魔鬼」,而打人的常男則是「靦腆又老實的好孩子」,在網上獲得一面倒力挺,截至去年12月27日,光微博閱覽數就高達6.8億人次。
▲150村民連署力挺常男,齊力擔保「他是個好孩子」。(圖/翻攝自津雲新聞)
去年12月,公安循線逮捕常男,雷灣村150位村民還連署力挺,不僅齊蓋手印,甚至在聲明中強調,張姓班導過去長期欺凌常男,行徑根本不配作為人師,反觀常男平時在村里尊老愛幼、扶貧濟困,經常無償捐款給有困難的村民,有一次還主動借交通肇事、沒錢賠償的村民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5萬元),「他是個好孩子」,150人都願意為常男擔保,並出庭作證。
如今常男被刑拘203天,欒川縣人民法院10日一審宣判,常男涉犯尋釁滋事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但常母聽聞判決,當場坐地痛哭、泣不成聲,常男則當庭表示會繼續上訴。
▲常母聽到判決,坐在法院外泣不成聲。(圖/翻攝自上游新聞)
今年6月第一次開庭時,常男曾說,「我情緒一時激動毆打了張老師,首先向張老師的家人道歉,我深刻認識到了錯誤,打人是不對的。但張老師在講台上踢我,拿著木板往我後背插的行為,給我造成的傷害太大...」。
綜合陸媒報導,常男辯護律師主張,該案只是普通治安事件,不算是尋釁滋事,而且常男已經當庭向張老師道歉,表示願意提供金錢補償,以後也會多做公益,彌補自己的過錯。
▲常男被刑拘203天,整個人身形爆瘦、面容憔悴。(圖/取自欒川人民法院,下同)
不過,檢方指控,常男毆打張老師後,還錄製視頻、間接故意傳播視頻,已經構成連續性犯罪,應以尋釁滋事罪追究責任,建議量刑1年6個月到3年之間。
法院認為,被告為發洩情緒、逞強耍狠,不僅在交通要道攔截、辱罵及毆打老師,還錄製影片進行傳播,引發現場多人圍觀和社會輿論廣泛關注,已經嚴重影響張姓被害者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破壞社會道德標準和公序良俗,情節惡劣,構成尋釁滋事罪,考量被告自首,又是初犯,因此從輕量刑,判決1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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