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珈陽/南投報導
南投縣草屯鎮10日晚間發生一起死亡車禍,64歲陳姓婦人向家人表示要外出找朋友,疑貪圖方便而穿越馬路,遭到混凝土車駕駛迎面撞上,滑行一段距離再被輾過,救護人員獲報趕赴現場,將陳婦拉出車底,但已失去呼吸心跳,上半身還清楚印有輪胎痕,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警方表示,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馬路,須負擔8成肇責,而混凝土車駕駛則依業務過失致死函送法辦。
▲南投縣草屯鎮,10日晚間陳婦行經芬草路三段,穿越馬路而遭混凝土車輾過身亡。(圖/民眾提供)
▲南投縣草屯鎮,10日晚間陳婦行經芬草路三段,穿越馬路而遭混凝土車輾過身亡。
▲陳婦遭混凝土車撞擊後,被前輪輾過卡在車底。
警方調查,陳婦10日晚間向家人表示,要外出走走順便找朋友,8時許行經草屯芬草路三段時,穿越馬路卻遭經過的混凝土車撞擊;根據現場初步研判,因當時正在下雨,斑馬線離車禍地點有段距離,懷疑陳婦貪圖方便,徑自橫越馬路,不巧混凝土車正好經過,駕駛無法閃避突然從右側竄出的陳婦迎面撞上,混凝土車駕駛當時時速約50公里。
陳婦遭撞後,滾了數圈卡在車底,由於天雨路滑,混凝土車煞車後滑行了一段距離才停下,陳婦慘遭前輪輾過、鞋子也噴飛,草屯消防分隊獲報趕赴現場,將陳婦拉出車底,但已無呼吸心跳,緊急施以CPR,並將陳婦送往醫院急救,仍舊回天乏術。
警方表示,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馬路,須負8成肇事責任,而該混凝土車駕駛因面對突然竄出的陳婦閃避不及實屬無奈,仍須依業務過失致死函送法辦。至於陳婦穿越馬路的真正原因、事發經過,須進一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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