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烈音赴泰國錄節目,潛水抓瀕危巨蚌觸法,最重恐入獄關5年。(組合圖/翻攝IG、節目影片截圖)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實境節目《叢林的法則》(Law of the Jungle)4月到泰國南部「昭邁海灘國家海洋公園」取景。不料23歲女星李烈音(或譯李悅陰)竟在鏡頭前違法抓走2顆瀕臨絕種的巨蚌,還大快朵頤一番,引發泰國社會公憤。事後,劇組解釋是不熟悉當地法律,但現在相關部門出面打臉,痛批劇組公然說謊,將要求南韓引渡李烈音到泰國受審。
SBS電視台製作的《叢林的法則》在6月30日播出,片中可見李烈音潛水撬起2顆瀕危巨蚌,不僅在海面上興奮高呼「我抓到了!」還在下一集節目中吃掉這些保育類巨蚌,嚴重違反當地野生動物保護、國家公園法令,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
▲李烈音捕食瀕危巨蚌,節目引發巨大爭議。(圖/翻攝自SBS)
節目製作單位5日發聲明指出,劇組不熟悉當地野生動物保護法令,對這次事件感到很抱歉,未來會更加謹慎。但國家公園負責人納隆(Narong Kongaid)提出文件駁斥,指劇組第一次申請拍攝許可時,就曾因涉及獵捕內容遭拒絕,直到第二次申請白紙黑字寫著「不會拍攝任何獵捕畫面」,園方才放行,怎料劇組仍陽奉陰違未遵守規定,還對外說謊不熟悉法令。
納隆表示,雖然製作單位已經致歉,但本案是公訴罪,也涉及刑事責任,無法撤回告訴,即便女星李烈音已經離境,泰國警方仍會設法找到她。目前相關單位已有所行動,將根據泰國及南韓的引渡條約,要求南韓政府將李烈音引渡到泰國。
▲《叢林法則》當初與泰方簽訂的合約曝光,上面明明寫著不會拍攝獵捕畫面。(圖/翻攝自Dispatch)
儘管李烈音非嚴重罪犯,南韓方面也不一定會同意引渡,但李烈音很可能被泰國列為黑名單,今後都禁止入境。有媒體披露,李烈音拍攝前曾再三向劇組人員確認,最後經同意才獵捕巨蚌,但現在卻獨自成了眾矢之的,輿論矛頭全指向她,引起許多南韓觀眾不滿,揚言抵制《叢林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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