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無罪「悲憤萬千」 柯建銘怒批:法院濫權護航

▲▼馬英九出席台灣僑商聯合會2019春酒晚宴。(圖/記者李毓康攝)

▲馬英九。(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控告前總統馬英九涉及洩密等罪,高等法院12日更一審宣判馬英九無罪,全案定讞。柯建銘發表「法院濫權護航,憲法悲歌泣血」聲明,指他心懷悲憤萬千,批更一審判決明顯替馬英九濫權護航,更踐踏憲法而視其如無物。

柯建銘12日在臉書表示,針對台灣高院更一審判決馬英九無罪定讞「心懷悲憤萬千」,更一審判決居然以「構成要件不該當」及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有罪」不等於馬英九有罪等莫名理由。他認為,不僅明顯替馬英九「濫權護航」,更踐踏憲法而視其如無物。

柯建銘指出,因為黃世銘洩密給馬英九早已判決有罪定讞,清楚顯示馬英九無權聽取及接收偵查中案件之偵查秘密、通訊監察秘密及個人資料,當然也無權可處置這些秘密資訊。他說,第一審及第二審的判決也認定馬英九有洩密行為,且二審也已經駁斥第一審判決的錯誤論點,但馬英九在上訴最高法院後,卻「罔顧二審判決已經詳列相關證據」。

柯建銘說,最高法院顯然逾越第三審為「法律審」之職權,更是將最高法院之地位自我矮化,本案根本是「濫權發回」、「刻意護航」。他表示,如果這個案件的結果是讓總統取得以介入刑事的個案偵辦,不顧檢察官的獨立性,可以任意濫用這些應秘密的資訊,這正是他一直以來所示警的特務治國,「總統就成了毫無節制的憲政怪獸」。

「馬英九的無罪是一時的,憲法的傷害卻是深遠的」,柯建銘提到,7月13日是馬英九的生日,更一審選擇送給馬英九無罪的禮物,卻是「對於憲法的嚴重毒害」,更是「傷害法律的尊嚴」。

最後柯建銘也正告馬英九,無罪是因為更一審採取比其他案件嚴格的採證標準,絕對不是「清白」,更不是做為總統有行政特權。「馬英九,你違法洩密、特務治國,在歷史上是有罪的,這是無法辯駁的!」

民進黨12日也回應,「尊重司法判決」,但強調除了洩密案,去年七月已被起訴目前正由台北地院審理中的三中案,「期盼司法勿枉勿縱」。

▲▼立法院臨時會 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第四十八條發言 立委吳志揚 周春米 黃國昌 柯建銘 表決。(圖/記者屠惠剛攝)

▲柯建銘 。(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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