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久停不開 後車跨越雙白實線超車竟被檢舉…法官判免罰

▲▼台中地方法院,台中地院。(圖/資料照)

▲男子開車跨越雙白實線被檢舉,法官認為情有可原,撤銷紅單。(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楊姓男子去年11月初開車去桃園訪友後,回家不久即收到一張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的6百元紅單,楊某氣不過,今年1月提出行政訴訟,認為是前車久停不開,他鳴按喇叭許久才不得不從右側超車,台中地院亦覺得雙白實線並非絕對禁止,而楊某並非「任意」,實有特殊原因,因此判處楊某免罰。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楊某在去年11月3日下午5點多,開車行經桃園市國際路二段與力行路路口時,從右側跨越雙白實線超車,過程被後方民眾拍照檢舉,桃園市警察局受理後,認定楊某有「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的違規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一張6百元罰單,並記違規點數1點。

楊某收到紅單後,忿忿不平,今年初提起行政訴訟,他表示,當天綠燈亮了之後,前方車輛仍久滯原地,他鳴按喇叭,但前車依然不動,而右側車道的車輛早已開走,他才跨越雙白實線,變換車道到右邊車道,然後超車駛離,他當時並不知道前車是故障、駕駛睡著或是其它因素,而且他根本沒有「任意」要跨越雙白線。

台中地院調閱勘驗光碟後,確認楊某所言,楊某見前車久滯不動許久後,先打右方向燈,再跨越雙白實線變換到外車道,過程中並沒有持續將車子橫跨在兩車道中間,此外,雙白實線並非絕對禁止跨越,若是遇上施工路段,難道要一直停在原地嗎?因此楊某所為,實非得已。

法院認為此案有其特殊原因,且情節輕微,不但撤銷楊某紅單,而且楊某預繳的3百元裁判費也由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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