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吵架怒罵「沒懶趴」,遭罰6000元。(圖/示意圖/pixab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某私校科大兩名教師去年畢業典禮時在禮堂發生衝突,吵了起來,楊姓教師直接飆罵對方「你沒懶趴」,讓孔姓教師感到非常生氣,不堪辱罵、憤而提告。橋頭地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楊師6千元罰金,得易服勞役6日。
兩名教師為同事關係,畢業典禮當天,楊姓教師因為要攝影,不小心踩了孔姓教師一腳,孔師要求道歉,雙方發生爭執,從禮堂內吵到大門口,孔師要求楊師道歉,但楊師不肯,反而以「你沒懶趴」、「紙老虎」等字眼辱罵對方,孔師氣不過,直接提告。
案經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你沒懶趴」、「紙老虎」等語是暗指對方沒膽量、虛張聲勢,屬於輕蔑人格的用語,「一般男子受此辱罵,必感難堪」。且地點位在大禮堂外,也已經符合「公然」之要件。
楊姓教師到案後,也坦承犯行,法官指出,原先就是楊不慎踩踏孔師的腳部在先,被對方要求道歉之後,還用強勢態度,以言語激怒人,而其所使用的言語已經足以損害名譽,欠缺尊重他人人格法益之觀念。
開庭審理後,楊師表明願意賠償3萬元,但是與孔師要求的50萬元有差距,雙方未能和解,孔師也不願讓步,法官認定,由於楊師吳其他犯罪紀錄,判處6千元罰金,得易服勞役6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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