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的張男因不滿徐姓醫生多問幾句病情,竟出手毆打,造成對方輕微腦震盪。(圖/翻攝自Google map)
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有妨害自由前科的張姓男子,今年4月間與他人起衝突互毆,事後自行到大雅清泉醫院急診就醫,當時值班的徐姓醫生多問了幾句張男病情,未料竟引起張男不滿,先出拳毆打徐頭部,更舉起椅子作勢丟向對方,造成徐腦部損傷、頭皮鈍傷,有輕微腦震盪等傷害;台中地院豐原簡易庭依傷害罪判張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
《ETtoday新聞雲》記者查證此事,院方低調回應,該徐姓醫生到院就職未滿1年就遇到此事,當時醫院有立即給予協助,而徐事發過後不到1個月、約5月中旬就已離職,不清楚後續是到他院就職或轉職。
判決書指出,31歲張男曾在2017年8月間因妨害自由罪被判有期徒刑3月確定,於同年12月間執行完畢;張今年4月21日間與他人鬥毆造成眼部受創,自行到大雅清泉醫院就醫時,竟不滿值班的徐姓醫生多問了幾句病情,先大聲辱罵徐跟現場醫護人員,更出拳毆打徐頭部,並舉起椅子作勢追打,徐遭推後倒地,頭部不慎撞擊地板,造成頭部損傷、頭皮鈍傷及腦震盪等傷害,張經豐原警分局馬岡所移送起訴,由台中地院豐原簡易庭審理。
簡易庭審酌,張不思理性處理事務,竟出手毆打等強暴行為,造成危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等人身安全,考量張訊後坦承犯行,但未與徐達成和解或賠償,依傷害罪判處張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而徐認為張有妨害自由前科,加上此次違反醫療法等暴力行為,都嚴重傷害到他人權益,法院應加重其刑期,因此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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