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見美女等公車,竟上前假裝問路竟當場「脫褲打手槍」。(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從事水電業務的陳姓男子,2017年8月間晚間騎車行經西區府後街、貴和街口的公車亭時,瞥見年輕貌美的女子正在等公車,竟折返上前假藉問路,突然脫下褲子公然「打手槍」,嚇得女子立即報警求援,陳隨後騎車逃逸;台中地院依妨害風化罪,判處陳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29歲陳男為水電材料業務員,前年8月間晚間9點半左右,騎車行經西區府後街、貴和街口的公車亭,佯裝向正在等公車的女子問路,竟拉下褲子拉鍊後撫摸、套弄自己的生殖器,做出公然猥褻行為;女子察覺後,陳隨即騎車加速逃逸,後經女子報案後,警循線找到陳到案說明。
台中地院審酌,陳在不特定人均得共見共聞之公車站牌旁,公然裸露其生殖器為猥褻行為,造成他人驚嚇及心理厭惡,並有礙社會善良風俗,但考量到陳的目的單純、手段平和,且已承認涉案,因此依公然猥褻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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