賤賣土地給弟媳「A走上億元」!中信老臣再涉案 檢大動作搜索約談

2019年07月15日 19:14

▲▼ 中信購地弊案,前財務長張明田強調沒用公司資金交保。(圖/記者張曼蘋攝)

▲中信金老臣張明田,在內湖購地弊案中,一審被判1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億元。(圖/資料照)

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中信金董事長專委張明田買進位在台北市內湖安康段2筆土地,再以不實鑑價低買高賣予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套利8億多元,被判15年有期徒刑;沒想到近日又被檢調查出,涉嫌將中信一筆位於台南價值數億元的土地、松壽大樓賤賣給弟媳婦巫春香。

中信內湖購地弊案中,張明田被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特別背信罪,判1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億;他的弟弟張明人,同樣被依法判處1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億元;中信銀主秘陳永晉,被判13年有期徒刑。中信銀管理部副總經理柯宏達則被判12年6個月有期徒刑,協理陳立三被判處11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不過北檢又從中查出案外案,透過交易資料可以發現,2012年8月間,中信以約9000多萬的便宜價格把地賣給慶瑞開發負責人巫春香,而巫春香正是張明田的弟媳婦。巫春香把土地轉手賣出賺了上億元的價差,讓檢調懷疑這其中有異,交易過程涉嫌違反一般商業利益原則,中間牽線的張明田兄弟則涉犯特別背信等罪。

台北地檢署15日發動搜索,共搜索9處,約談明田等9名被告,以及19名關係人、證人,全案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特別背信罪偵辦。

對此中信金表示,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公司方面並無遭搜索之情事,僅部份同仁接受檢調單位約談。公司所有作業均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希望盡速澄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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