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驚見前妻與日男「聊色」怒而提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發現錢姓前妻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年薪300萬的日本籍高階經理人大搞曖昧,從雙方對話中甚至可看到2人討論「高潮射精」,讓他一怒之下向前妻及日籍經理提出損害賠償告訴。但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對話內容雖然有情愛挑逗,但無法證明2人在現實生活中有性行為,判陳男敗訴。
根據判決書,陳男主張,他2006年與錢女結婚,2人婚後育有2女,一家4口原本和樂融融,但2017年間發現,錢女常常藉故深夜在外喝酒,經多方查證後才發現,錢女竟與同公司的日籍高階經理人發展出婚外情。夫妻倆於2018年11月底辦理離婚登記。
陳男更提出錢女與日籍高階經理人的對話紀錄佐證,內容提及,日男在台灣農曆年假期將返回日本與配偶團聚,錢女撒嬌的表示,「你晚上跟另一半擁抱同睡,我會吃醋」、「很喜歡你的味道,要保留味道在自己身上,聞著你的味道睡覺」,日籍經理人也回應,「非常喜歡妳的體味」。
除此之外,錢女還問,「為什麼你知道自己即將射精,還忍住射在體外?」,日籍經理人則回答,「我當然可以知道,而且常射在體外」,錢女又再度追問,「當你要射精時,是什麼感覺?」,對方回答,「這很難解釋,但是就是感覺快高潮射精了」;陳男認為,這些對話已可以充分證明2人通姦,怒而求償100萬元。
對此,錢女則反駁,陳男曾經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但因只有對話紀錄文字檔,沒有訊息截圖,獲得不起訴處分;另外,她與日籍經理人的聊天內容,就算有提到「接吻、親吻、結婚生子、射精」等話題,都僅限於「想像」的程度,並不代表現實生活中有發生男女關係;且她與陳男的婚姻關係存有婆媳問題,陳男家族還有生男的壓力,讓她感覺家庭地位低落,才會另尋管道抒發情感,夫妻倆會離婚也是因為陳男堅持。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對話內容非常挑逗,但因沒有證據證明錢女與日籍經理人於現實生活中有發生對話裡的情愛行為,因此判陳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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