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師孟要查馬英九案歷任法官心證,引發法界反彈。(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遭控教唆洩密案無罪確定後,監委陳師孟認為本案有法律上疑義,主動申請要調查本案歷審法官是否濫用心證。對此,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認為,憲法保障法官依法獨立審判,希望監察委員能注意憲法意旨,另外台灣高等法院也呼籲,「不要傷害司法獨立」。
前總統馬英九遭控教唆洩密案,一審無罪、二審逆轉有罪改判刑4月。案經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更審合議庭於12日判決馬英九無罪確定。判決出爐後,監察委員陳師孟發布新聞稿,指稱本案前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無罪後,歷經臺灣高等法院二審改判有罪、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及此次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無罪確定。由於該案歷審次判決反覆,實已造成各界對承辦法官之法律見解多所質疑。
陳師孟更說,此案事涉前總統之刑事責任,影響層面非同小可,而此次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結果,不但廣為社會所矚目,並引發各界諸多議論。究歷審法官有無涉及「法官辦案濫用自由心證情形」,致影響其判決結果,相關問題實有進一步查明釐清之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
陳師孟的行為引發法界譁然,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尊重監委行使監察權,但憲法第80條規定「法官依法獨立審判」,此乃對審判獨立的要求與保障,籲請監委注意憲法意旨。他強調,憲法還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此規定適用於每個法官的審判事件,包含審理過程中的法庭訴訟指揮、裁判中的事實認定與法律見解,都是法官的獨立審判核心事項。
呂太郎進一步表示,審判過程、法官心證與法律見解都見諸裁判書,他認為「傳法官去問,也不能問超過裁判書的範圍」,監委沒有必要就法律見解約詢法官。另外台灣高等法院也表示,尊重監委職權,但希望監察院的報告「不要傷害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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