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遛鱷魚。(圖/翻攝梨視頻截圖,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安徽蕪湖大劇院16日驚現一隻1米多長的「鱷魚」在散步,嚇歪不少路過的市民。其實,牠是當地演藝公司的工作人員所豢養。另外,警方抵達現場後認為鱷魚的主人是「二犯」,依「放任動物恐嚇他人」條例,對他處以5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300元)罰款。
綜合媒體報導,其實早在一個星期前,就有民眾在蕪湖大劇院附近發現這隻鱷魚了,並向警方報案。警方表示,鱷魚屬於野生保護動物,而主人是否取得資格飼養牠,並不在他們管轄範圍內,「我們只能要求主人將鱷魚關在籠內,不能在公共場所出現。」據了解,主人當時是同意的。
不料這隻鱷魚16日又被主人帶出來遛,還悠閒的漫步在濱江公園蕪湖大劇院附近,並再次被民眾報案。警方到現場後對主人進行批評教育,而由於他是再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放任動物恐嚇他人」條例,對他處以500元人民幣罰款,並將會就相關情況通報行政主管部門及森林公安。
一開始有網友以為是因為「下雨長江漲水,這隻鱷魚爬到蕪湖大劇院」,還形容牠閑庭信步,而底下就有網友留言嘲笑「看似閑庭信步,其實心裡慌得一比」。不過,大部分網友還是認為這隻鱷魚很可憐,「腦殼有問題」、「飼養員有一種帶鱷魚散步很酷的感覺,說白了就是『狗仗人勢』的心理」。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