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妨害公務、強制未遂罪判決出爐,台北地院17日依妨害公務罪判4月、強制未遂罪判20日,共可易科罰金14萬元。對此李婉鈺曾在17日對大眾道歉,但否認按鈴強迫張妻、林玲玉開門。18日凌晨,李婉鈺突然又在LINE群組裡發文,質疑媒體報導消費她,更嗆「我要組織一個『被惡警迫害聯盟』」。
▲ 李婉鈺毆警案開庭,張碩文出庭作證還勸李要聽律師的話。(圖/記者劉昌松攝)
2017年11月29日凌晨,李婉鈺因為到前立委張碩文住處猛按電鈴,與獲報抵達的警員發生爭執衝突,因此被檢察官依妨害公務、強制未遂等罪起訴。
▲▼李婉鈺大鬧東區大樓,被住戶拍下。(圖/大樓住戶提供)
檢察官指控,李婉鈺在事發當天,因為找張碩文喝酒被拒絕,就去張家吵鬧,涉嫌強制張家人開門未遂,又搶警員的密錄器,法官開庭時,曾為此傳喚張碩文與妻子林玲玉出庭作證。
張碩文到庭證稱,當天李婉鈺確實多次打電話給他,請他去跟南部北上的鄉親敬酒,但他只抽空回撥一通電話說「沒有空」,之後李又傳簡訊問「在幹嘛」,張又先後回訊「在醫院」、「看電視」,張認為,李可能因此誤會、擔心他服藥過量,所以到他家去按電鈴。
李婉鈺坦承觸犯妨害公務罪,並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對社會大眾道歉,不過她否認按鈴強迫張妻、林玲玉開門,雖張妻始終沒有出庭作證,但檢察官捨棄聲請傳喚,李女的委任律師則辯護指出,張妻在警詢時表示,當時只覺得很吵,顯見未構成強制未遂。
▲李婉鈺深夜突然在LINE群組爆氣。(圖/突發中心翻攝)
李婉鈺18日凌晨接近2點左右,突然在LINE媒體群組中發文,貼出兩張媒體新聞報導的截圖,高分貝批評媒體吃她豆腐、弄她,並大吐苦水說「我被判刑已經很賭爛了,你們是想怎樣。」
李婉鈺更質疑,員警隨身密錄器為何剛好她人在2樓被打的畫面不見了。警方應該公布全部的監視器畫面,過程中兩個員警一個全身貼著她、一個壓住她胸部跟他講話,「我叫他手放開,他問我你要怎樣,還嚼著口香糖!」
李婉鈺強調,當下只有一個念頭,覺得警員對她都是這樣,對一般的老百姓更是過分吧,所以才非常不爽的,最後更說「我要組織一個『被惡警迫害聯盟』」。
▲李婉鈺在臉書發文,嗆聲要組「被惡警檢迫害聯盟」。(圖/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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